近年来,猪、牛、羊屠宰与肉品生产经营秩序稳步向好,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高。但猪、牛、羊屠宰与肉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7〕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猪、牛、羊屠宰和肉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
通知要求, 各地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举报线索,紧盯肉品质量安全问题严峻的重点区域,严查危害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区域即在猪、牛、羊屠宰环节,以城乡结合部、交通道路周边、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区和群众举报多的屠宰企业等为重点区域。在肉品生产经营环节,以批发市场、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销售场所,肉类产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肉品生产和消费场所为重点区域。
通知要求要打击重要违法违规行为。即在猪、牛、羊屠宰环节,严肃查处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猪(牛、羊)、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产品熬炼“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不依法开具或开具虚假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肉品生产经营环节,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办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切实净化肉品市场,有效提升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2018年1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向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送“百日行动”总结报告和成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