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pmpc.cn/file/upload/202112/07/16-14-00-42-1.gif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株洲禁止生产销售无标识腊猪肉制品

2013-11-21      来源:湖南省肉类协会    
 
内容摘要:为规范腊制品市场、杜绝病死猪肉熏制的腊肉流向市场,近日株洲市政府出台《关于禁止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的通告》。
  为规范腊制品市场、杜绝病死猪肉熏制的腊肉流向市场,近日株洲市政府出台《关于禁止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的通告》。从12月10日起,株洲禁止所有生产单位、市场及餐饮店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违反要求的单位将面临查处。
据株洲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通告,将禁止非法生产加工、出售无标识的腊肉制品(自产自用的除外)。通告所称的无标识的腊猪肉制品是指无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名称、成分及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标识的腊肉制品。在生产环节,凡从事腊肉制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凭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生产加工相应品种的腊肉制品。在流通环节,农贸市场、超市等出售的腊猪肉制品必须有标志标牌,注明了产品的信息。在餐饮消费环节,餐饮单位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购进和使用非法生产加工无标识的腊肉制品。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34711
 
关注"肉食界"微信公众号
专注肉类纵横资源,服务于肉类全产业链的信息“复兴号”
[ ]  [ 打印 ]  [ 投稿 ]  [ 关闭 ]  [ 评论 ]  [ 返回顶部
 
 
免责与声明: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本网转载编辑的内容,版权由原作者或资料提供方所拥有,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作出回应或删除相关内容并致歉!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info@mpmpc.org


 
 
 
热点推荐
新闻排行
 
×关闭
http://www.xinglongjixie.com/
×关闭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2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