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明确,从本次会议开始,天津市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由市商务委正式移交到市农委;区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移交工作,也要从本次会议开始,统一由商务部门移交到农业部门,交接工作要求在2015年1月底前完成。市农委的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在市畜牧兽医局成立畜禽屠宰管理处负责畜禽屠宰的管理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执法工作。各区县的畜禽屠宰监管职责的调整,要参照市里屠宰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对应建立与市里归口一致的屠宰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管理。
1月21日,天津市农委、市商务委组织召开天津市生猪屠宰监管职责移交工作会议。市农委副主任沈欣同志和市商务委副巡视员李宏同志分别对全市生猪屠宰监管职责移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王红军同志主持。本市有农业的区县分管农业区县长、农委主任、商务委主任、滨海新区农业局局长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