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是明确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规模养殖场(小区)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在养殖环节发病死亡后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不含强制扑杀的,佩戴全省统一发放的二维码耳标)。
一是明确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规模养殖场(小区)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在养殖环节发病死亡后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不含强制扑杀的,佩戴全省统一发放的二维码耳标)。二是明确申报程序。养殖业主生猪病死后,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站,在畜牧兽医站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填写无害化处理登记表,由业主及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签字后,每月25日前报县畜牧食品局汇总后逐级上报。三是明确补助标准。按80元/头补助无害化处理资金。四是明确发放方式。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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