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定点屠宰企业行为和肉品流通秩序,该市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运城市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定点屠宰证、章、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力度,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严把生猪入场和肉品出场关,落实好屠宰环节“廋肉精”自检和病猪及不合格肉品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
据介绍,从9月25日开始,该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部启用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所有出场肉品必须具有肉检合格印章、肉检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才能上市销售。各猪肉经营户要及时索证验货,合法经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维护肉类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