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管局主要对畜禽养殖、屠宰和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以及疫情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通过市场传播,严防病死畜禽和水产品流入市场。针对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区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排查风险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加大对集中供餐单位(学校、建筑工地、宾馆、酒店、饭店、旅游景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的监管力度,督促集中供餐单位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操作规程,树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春夏季是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活跃期,也是群众误食有毒野生蘑菇、野菜等原因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春夏季食品市场易引起食物中毒,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熟肉制品、冷冻食品、水产食品、散装白酒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凡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将依法处理并查清源头,禁止流入市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有关假冒伪劣、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的鉴别和食物中毒预防等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特别是加强了慎食野生蘑菇和野菜,预防马铃薯、四季豆、冷冻食品中毒等季节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建立完善应急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各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