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市生猪屠宰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上获悉,如皋市拟于6月30日前关闭18家未通过国家九部委生猪屠宰资格审核验收的屠宰企业。
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去年,省农委、财政厅、政府办公厅及南通市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关闭未通过国家九部委生猪屠宰资格审核验收的屠宰企业的通知。目前我市共有26家生猪屠宰企业,此次有18家被列入清理整顿范围,涉及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高新区(城南街道)、江安镇、磨头镇、搬经镇、丁堰镇、石庄镇、东陈镇和下原镇10个镇(区、街道)。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是一次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市情的集中执法行为,是一项事关食品安全、群众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任务,因此,所有责任主体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上下要围绕“6月30日前全部关闭到位”的总目标,调查摸底做到“广”和“细”,集中清理做到“快”和“硬”,督查考核做到“严”和“实”,因地制宜拟定实施方案,动真碰硬杜绝“死灰复燃”,现场验收严格标准要求,行动不力的倒查人员责任。司祝建指出,要把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与促进屠宰场规范管理、保证肉食品有效供应、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结合起来,市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切实担负起统筹和督查责任,市农委、环保、公安等部门担负起监督审查责任,镇(区、街道)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保证工作高效运行。